裁定入獄 琳賽大哭無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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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hloe Huang 編譯; photo/
TopPhotos; 2010/07/07.|
裁定入獄 琳賽大哭無效
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這次躲也躲不掉了,她目前已經確定將於2010年7月20日入獄服刑三個月。
這位年僅23歲的問題女星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,昨日因近日多次打破保釋條件與缺席酒精教育課程,現身於美國洛杉磯法庭接受問訊。整個事件起因於2007年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的違規酒駕,但她卻一再不遵守與法庭協議的保釋條件。根據TMZ報導,法官Marsha Revel這次對她已忍無可忍,昨日正式裁定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必須在本月20日入獄服刑。據傳琳賽蘿涵(Lindsay Lohan)聽到判決的當下在法庭上忍不住大哭,並喃喃自語她已經盡最大的努力了。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