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LLE:你喜歡運動嗎?
林哲熹:小時候男生就是會到處跑,非得把精力發洩完才願意停。我小時候也參加田徑隊跟球隊,現在對我而言,運動很需要目標跟動力,大部分運動為了戲,或是可以跟朋友一起,例如:打羽毛球,一起玩的感覺,比起運動本身帶給我更多快樂。
ELLE:運動帶給你的好處?
林哲熹:新陳代謝變好。運動這個東西很單純,有做就有,沒做就沒有。打球越打越進步,變得更強,姿勢要正確,無論打桌球或籃球都是,姿勢會影響運動表現。運動是最公平的事情,只要有動就會有成果!
ELLE:運動是一種堅持,能否分享你至今堅持最久的一件事?
林哲熹:我喜歡一件事情就會全心投入,雖然很多人說:「認真就輸了。」但是我認為對於喜歡的東西,堅持用力,是蠻好的一件事情,因為每個當下都很珍貴,人隨時都在變,喜歡的事情當下就用力去做。
ELLE:運動也是一種自我挑戰,請分享一件人生目前最大的挑戰?林哲熹:每個挑戰當下都是最巨大了,過了好像還好。有時候你沒得選,那個挑戰之所以會出現,背後一定有你嚮往的事,才會形成挑戰,選擇放棄更難,用爬的也得爬過去!
ELLE:呼應這次的概念《整個城市都是我的運動場》,最想體驗在城市的哪個角落跑步?
林哲熹:我喜歡沿著城市有便利商店的路線跑步,可以補充水之外,需要什麼都可以在便利商店找到。
ELLE:跑步會聽音樂嗎?
林哲熹:會。我喜歡聽R&B和hiphop,我是嘻哈仔。前陣子聽Karencici,最近看《大嘻哈時代2》喜歡聽Gummy B。我也聽TRASH,幫我哥(TRASH樂團吉他手林頤原是林哲熹親哥哥)打一下廣告。(笑)